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水功能区达标率”全面达到绩效考核目标的要求,根据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境保护局《关于落实省绩效考核指标“水功能区达标率”的函》(水函〔〕3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水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强企业监管、严格排污审批、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为抓手,深入做好全区范围内水环境保护及水功能区达标工作
二、组织领导为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工作,成立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同志任组,区政府副调研员、区城管局局、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环保局局、区农林水局书记任副组,区委宣传部、环科园、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和各涉河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周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跃辉、汤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为加强工作联络和调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召集,根据工作部署适时召开
三、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特别是重点围绕-2012年度“水功能区达标率”绩效考核目标,推动我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在排污企业监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环境修复方面做到思想上有飞跃、能力上有提升、机制上有创新,使我区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确保我区范围内浏阳河圭塘河口-三角洲排污控制区水质稳定达到iv类功能区标准
四、工作重点为保障浏阳河、圭塘河(以下简称“两河”)水质稳步提第1页共5页升,确保达到功能区标准,工作重点如下:(一)加强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管理台帐,增加巡查及监测频率,对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