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抵扣报告最近,全国各地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农业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的核查工作,为方便稽查人员有效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此方面的偷漏税行为,笔者试结合自己的实践体会,就农业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的核查方法,作一简要介绍
所谓农业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就是农业产品生产企业,用于抵扣的购进的农业产品进项税额超出了正常数额范围,或远远大于本地区同类企业,或远远超过本企业历史水平,或远远超过国内同行业平均抵扣率,或者表现为零税负,存在着假票虚开(用假发票虚列收购业务)、真票多开(即“小头大尾”,出售人的取款联金额小,收购联金额大)等多种偷漏增值税行为,且手段比较隐蔽,因此,非常需要我们采取正确方法进行核查
一般来讲,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就是通过核对农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有关票据、凭证等财务会计资料,看其前后、相互之间在勾稽关系上是否吻合,从而查出企业农业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从中偷漏增值税等的问题
需核对的内容有五个方面:①核对农业产品收购凭证的领购、使用、保管情况
看领购数是否等于使用数加结存数,如果不相等,反映为大于,则说明企业有可能购进了社会上卖的假收购凭证,反之小于,就说明企业有可能将领购的收购凭证借给或出售给其他企业,进而深查便能发现问题
②核对当期开票金额与当期现金、银行存款的变动是否相符
主要看当期开票金额的发生额是否等于当期现金、银行存款的应减少额
如果是小于,则说明企业有可能使用了假票在收购,从而查出相关人员非法印制、出售假收购凭证等问题
相反,如是大于,则就虚开了收购发票
③核对农业产品购、领、存的数量是否成对应关系,就是购买的数量减去领用的数量是否等于库存数量
若不等于,就说明不是虚增收购数量,就是另有账外账,在体外进行购销活动
④核对生产车间的半成品账,看其账面发生数与实际发生数是否相符,若不一样,则与前面一样,不是虚增收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