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科技成果鉴定2、如何进行会议鉴定
(1)会前准备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
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
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
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
d、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住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
b、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
(2)鉴定会过程a、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签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名单,报告出席鉴定会专家人数,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b、在签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技术报告、测试报合、应用报合
c、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
d、专家质疑
专家根据已经审阅的鉴定材料和听取的技术报告、测试报合、用户报告、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等,提出质疑
成果单位必须据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所需的原始技术资料
e、专家评议
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派一至二名代表列席会议,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发表评价意见
评议内容包括: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核对起草的《鉴定证书》与提交鉴定会审查的技术资料是否相符
评议时,作出的总体性能、水平的评价要有可比的对象
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