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的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建设工作,巩固发展隐患台帐建设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2008]1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
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各校还存在的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全面推动学校安全责任制、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工作分解1、整治学校校舍类危房隐患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教育、建设、地震、房产、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协办
采取加固或拆建等方式予以整治
2、整治学校无校门、无围墙等安全隐患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教育、建设、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协办
采取规划立项建设予以解决
3、整治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等安全隐患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卫生、教育、水利、建设等部门协办
启动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加大投入改水改厕改食堂,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予以解决
4、整治学校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由市质量监督技术局负责,安监、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采取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定期检修或更换设备等办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整治学校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
由公安消防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教育部门协办、安监局督办
采取定期检修,增加消防设施或更换消防设施等办法,及时消除安全隐第1页共8页患
6、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高压线路安全隐患和校园电力设施设备不安全、照明设施不足、线路老化引起的安全隐患
由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