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几点思考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几点思考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有一部分农民生活十分困难,需要通过社会救助来维持
在农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等长年困难的农民,是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最关键和最有效的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对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对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从20XX年7月开始,我市在农村建立和实施低保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低保制度基本建立,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5730户37013人,其中常补对象3923户7101人,非常补对象11807户29912人,今年6月份发放低保金111
125万元,人均月补差达30
8元,超过省里要求0
8元,1至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650万元
虽然我市的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现行的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全部覆盖农村困难群众
现在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7013人,只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
据调查,我市农村低保工作要达到约5
5%的覆盖率,才有可能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执行农村低保政策还存在偏差
有的地方把残疾人、老年人、重病人单独纳入低保,采取“一户保一人”或“拆户”、“拼户”的方式实施保障;有的平均发放农村低保金
三是操作不够规范
有的地方家庭收入调查不扎实,有的地方村怎么报,就怎么批,未进村入户调查核实,三级评议、评审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申请、调查、审批表格填写不规范,有的内容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