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修编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省地方志工作“十一五”规划》、《省二轮三级修志编篡规划》、《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县志》编修工作
目前我县被列为省第二轮修志的试点县,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圆满完成续修县志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任务和总体设计(一)基本任务续编《县志》
(二)总体设计《县志》共23年,预计100万字,200余幅图照,篇目安排详见《〈县志>篇目设计》
由史志办负责编写
二、编纂原则与有关规定(一)编纂原则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把握观点的依据,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争创精品佳志
3、坚持“存真求实、秉笔直书”,为社会提供信史佳志
4、坚持“修志为用、用而修志”的原则,使志书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发挥地方志“资治、存史、教化”的社会功能
5、突出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精神
(二)有关规定1、体制通则
志名:《县志》;各专业志冠名为《县××志》,如:《县军事志》等其它志
2、县志以上卷下限1986年12月底
各专业志上限可追溯到事件发端,下限一律为2010年12月底
3、目录结构
按卷、章、节三级结构,卷下设章,章下设第1页共2页节
节内含表、图照片目录和索引“标目”,并列总述、大事记、附录等部分
4、行文印刷必须符合《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省第二轮三级志书印刷规范》要求
5、质量要求观念鲜明正确,资料真实可靠、可信、可读、可用,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深刻,时代特点、地方特色、专业特色突出,行文准确朴实、简练流畅,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国家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审查校对严格认真,装帧符合印刷要求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