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公务用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
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现状,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重新核定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
严格编制核定、严格预算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第1页共6页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是
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本实施方案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