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非法营运整顿方案为巩固全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以下简称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号)的精神,按照全区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关注民生”为工作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畅通北部XX县区”、“平安北部XX县区”、“宜居北部XX县区”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推进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成立北部XX县区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长:副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
交通局、法制局、财政局、信访办、监察室、社保局、高XX县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交警高XX县区支队、交警北部XX县区支队、交通行政执法北部XX县区大队、石桥铺街道、州路街道、人和街道、大竹林街道、天宫殿街道、鸳鸯街道、翠云街道、礼嘉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交通局局长段灿东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局局长胡伟、交通局副局长高亚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具体的联络、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
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由交通局牵头,并从交通行政执法北部XX县第1页共6页区大队、高XX县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交警高XX县区支队、交警北部XX县区支队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不定时、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非法营运查处工作
三、工作目标巩固前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严格查处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