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特别职业培训指导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特别职业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2年,集中对企业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帮助其提高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在岗或轮岗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及返乡农民工、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
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二、培训内容(一)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对企业吸纳进城求职,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农村劳动者,企业培训机构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组织开展培训之前,应由组织培训的培训机构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大纲、录用农村劳动者花名册(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培训结束后,企业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向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具体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4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预备制培训
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鼓励其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参加系统的劳动预备制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所学专业为我省确定的企业紧缺15个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不含免费生)
具体第1页共3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