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19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99-1986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140-19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JGJ39-198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公安部令第61号[200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学校主要包括:a)托儿所、幼儿园;b)小学;c)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d)高等学校;e)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f)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等
2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级材料是指燃烧性能为不燃性的材料,B1级材料是指燃烧性能为难燃性的材料,B2级材料是指燃烧性能为可燃性的材料
3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1DB32/857-20054消防安全职责4
1一般规定4
1学校应当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