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一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一次全会及全省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视频会会议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就开展全镇2017年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转变作风、促进效能提升,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对象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包括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
突出治理以下五个方面:1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2
“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3
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4
便民值班不到位、一次性告知不彻底、服务事项不熟练,群众办事多次跑路等问题;5
其它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具体举措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自纠(4月中旬至6月中旬)
(1)宣传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五个方面重点内容,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班子集体及一般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具体表现,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于5月上旬召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安排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第1页共4页有效开展
(2)发布监督渠道
各单位利用公开栏等媒介,对外发布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举报方式(电话、邮箱、邮寄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