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倍子基地建设验收方案为加快我县五倍子产业发展,切实提高我县五倍子基地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五办发〔〕3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内容㈠倍林建设
㈣基地建设档案
二、验收要求核查验收将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即听取各乡镇去冬今春五倍子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核查五倍子基地建设情况
㈠验收程序项目建设村(或业主)建设任务完成后,经乡镇全面检查验收,向县政府提交验收申请及自查资料
县级核查由县五倍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脱贫办、县扶贫办等部门参加,县级核查结果作为兑现补助政策的依据
㈡验收时间各乡镇自查资料应包括自查报告、统计汇总表、花名册、1∶10000自查验收图等
倍林、藓圃自查资料于4月15日前上报,4月20日~30日进行县级核查;倍树挂虫于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自查资料,6月1日~10日进行县级核查
三、验收标准㈠倍林验收1、面积核定倍林验收以水平面积计算,允许误差为±5%
县级核查验收倍林采用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连片1000亩以上的核查100%,连片300亩以上的抽查50%,其它分散的抽查30%
连片是指除沟、坎、路、房屋外,第1页共3页无其它地类间断
连片1000亩以上以实地核查验收合格面积核定倍林合格面积
连片1000亩以下按核查验收合格比例测算各乡镇倍林合格面积
2、倍林地选择造林地应选择在宜林荒山、荒地和灌丛地,平均坡度不超过30度,土层厚度不低于30厘米,小班单块面积不低于30亩,一个村不小于500亩
3、倍林苗木苗木高度100厘米以上,高径比小于90,根系完整发育良好,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4、倍林成活率以小班或造林地块为单位,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检查造林成活率
连片在100亩以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