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有关教师的义务,权利,培训等条文的规定,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文件精神,探索教师评价的新体系和新模式,促进新课程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结合我校教师实际,特制定《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
一、发展性教师评价目的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
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的制定,是新的教育形势对教师应具备的整体素质提出新要求的需要;是教师自身素质提高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有效的教师评价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将起着导向,监督、激励、诊断和发展的多重功能,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发展性教师评价原则(1)基础性目标与发展性目标相结合
要坚持以评价促教师发展,为教师发展而评价的观念来引领教师评价
评价既要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履职情况等教师基础性目标进行考核,要有利于建立教师基础性目标达成的监督、激励机制
更要关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和教师个体工作差异及个性特长的形成与发挥,教师能动的创造性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等教师发展性目标的评价
努力做到在考核的基础上评价,在评价的引导下考核
使教师的基础性目标考核与教师的发展性目标评价有机的联系起来
(2)评价科学性与评价实用性相结合
评价要依据现代教育教学前沿的教师评价理论,要根据当前我校教师队伍普遍现状
力求使评价内容与新形势对教师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相吻合,力图避免提出的评价标准过高或过低及不切合当地实际情况
要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自身素质和发展提出不同第1页共6页的要求,尽量使教师处在同一可比的评价基础上
努力做到评价标准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