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xx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初稿)为完善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加强本公司各部室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增强公司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依据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实施方案所称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相关规章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发出律师函,法律知识的宣传等依需要为xx公司提供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部室实际情况制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方案所称“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经过规范程序选聘,全面负责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二章企业总法律顾问第四条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一)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法律事务,对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实施领导,履行下列主要职责:第1页共7页(一)对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二)负责做好本公司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投标招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三)协助本公司主要经营者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本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四)主管本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