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违法建设供电供水工作意见一、提高认识,禁止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
增强责任感能够及时有效地将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而带来的社会矛盾和较大经济损失,整治违法建设最有效的手段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时期,违法建设是阻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必须大力整治,坚决遏制
各乡镇(办、场)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禁止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在整治违法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做好禁止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工作
二、明确责任
认真履行职责(一)明确管理重点
禁止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的重点区域是城镇规划区和国省道沿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
建设局和规划局
负责XX县区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巡查
及时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函告供电公司和供水总公司迅速采取措施,停止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制止违法建设
负责对竣工建筑的巡查
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得供电供水,发现问题及时函告供电公司和供水总公司,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负责施工临时用电和生活用电稽查
配合建设局和规划局及村镇建设管理站对违法建设采取停止供电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私自接电行为
负责建设施工临时用水和生活用水稽查
配合建设局和规划局及村镇建设管理站对违法建设采取停止供水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私自接水行为
负责镇区规划区内和国省道沿线两侧各1000米区域范围内违法建设巡查
及时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村镇建设函告供电公司和供水总公司迅速采取措施,停止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制止违法建设
负责对违法建设强制停工、停止供电供水提供保护和支持
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
第1页共3页监察局
负责对为违法建设供水供电及对违法建设私接水电行为进行监察处理和行政问责
三、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