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机关效能考核指导方案为顺利推进财政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运行机制,根据财政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全县财政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效率温馨”为主题,深化“八项服务承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完善和创新运行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全省财政系统机关效能和政务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在全县财政系统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运作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考核原则效能建设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地评议考核各部门工作业绩;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使机关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义
三、考核对象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四、工作组织考核工作在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负责组织实施对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各乡镇财政所效能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
五、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总分值110分(其中基准分100分,奖励加分10分)
1、效能建设活动实施(15分)
是否认真按照县局效能办制定的效能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包括深入动员、及时部署、第1页共3页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完善制度等工作
2、优质服务(20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
对关系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办理,确保办理质量
切实履行“八项服务承诺”,服务热情周到,从根本上解决“四难”问题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