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式监查指导方案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以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民生工程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以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为重点,长远规划,稳步推进,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区里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项监督检查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着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又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年度部署及工作重点,找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和宏观出发考虑和解决问题,又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和行业的差异和特点,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进度,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1页共6页查纠结合,务求实效。要通过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查办案件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分工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今明两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对以下八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全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和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全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负责。(二)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情况。主要是各专项规划是否有效衔接,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三区”融合发展、错位发展的要求;国家和省、市扶持政策和事项是否有效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是否明确可行;优势产业培植、重点园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有序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监察局共同负责。(三)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第2页共6页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受到严肃查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