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在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以钢代木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组合钢模板,切实加强对组合钢模板的技术管理,加速模板的周转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技术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所用的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技术管理,对于其他构造形式相似的组合模板,均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本规范所指的组合钢模板,系按模数制设计,钢模板经压轧成型,并有较完整的配套使用的配件,能组合拼装成不同大小尺寸的板面和整体模架,利于现场机械化施工的组合钢模板
第1.0.4条组合钢模板的模数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相一致,设计单位在结构设计时,应与施工相结合,以利于组合钢模板的推广使用
第1.0.5条凡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组合钢模板的组成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组合钢模板设计应按标准荷载和容许应力进计算
容许应力应按国家现行规范的容许应力乘以1.25的提高系数
第2.1.2条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平面模板在规定荷载作用下的刚度和强度应符合表3.3.4的要求
其截面特征应符合附录三的要求
第2.1.3条钢模板应接缝严密,装拆灵活,搬运方便
第2.1.4条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的模数应一致,模板横竖都可以拼装
第2.1.5条根据工程特点的需要,可增加其他专用模板,但其模数应与本规范钢模板的模数相一致
第二节组成和要求第2.2.1条组合钢模板由钢模板和配件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钢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联接角模等通用模板和倒棱模板、梁腋模板、柔性模板、搭接模板、可调模板及嵌补模板等专用模板
配件的连接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