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要点一、行政处罚法1、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3~7条)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处罚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内容:⑴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又称合法原则,是行政处罚主体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主体法定处罚项目法定和处罚程序法定
⑵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⑶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⑷行政处罚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亦称法律救济原则,实际上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受侵犯的重要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行政处罚的种类(8条)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设定(9~13条)
⑴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⑵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⑶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⑷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黛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