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培训参考资料一、行政权力分类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分为以下11类:1、行政许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设定的许可;要对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进行清理
新出台法律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要特别注明
2、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或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4号HNPR-2008-01016)进行清理
不属于该通知外的项目,要特别注明
3、行政处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4、行政强制,是指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依法对人身或财产实施限制性措施(“即时强制”),或依法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强制执行”),包括劳动教养、强制拆除、查封、扣押、冻结、取缔、代履行、执行罚等;5、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依法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包括税收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资金和基金的征收等
(根据国务院规定,以有权机关批准文件为依据的考试培训费、检测费等有偿服务性收费不作为行政权力纳入行政征收范围;行政事业性收费另列专项)6、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与其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活动
7、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进行确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