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委局机关各室及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促进其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委局机关各室及工作人员
二、考核指标(一)机关各室考核指标1、工作任务指标(60分)围绕区纪委全会部署、《委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上级业务工作安排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2、制度落实指标(20分)对遵守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3、自身建设指标(10分)围绕各室管理情况、工作效率、团结协作、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4、综合评价(10分)由区纪委常委和全体机关干部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对各室进行评价打分
5、加分与扣分指标
加分项目:①被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系统评为工作先进集体的,本年度考核中分别加一五分、10分、5分
②单项工作被中央、省、市纪委通报表彰或介绍经验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
③各室全年完成调研文章至少1篇,信息至少8篇,撰写的调研文章或信息被中央、省、市纪委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0分、5分、3分
④本室牵头承担的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的,每项加2分
⑤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奖计分
扣分项目①承担的工作因失误受到中央、省、市、区批评的,分别扣20分、一五分、10分、5分
②各室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每项扣5分
③未完成信息和调研文章的,信息1篇扣2分,调研文章1篇扣5分
④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旷工的,每人次扣所在室2分;上班期间无故串岗、离岗或玩游戏,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所在室1分⑤卫生区卫生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所承担室每人2分
⑥不遵守值班制度,被通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值班人员2分
⑦不认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