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依据CNAS-CC61/62的认可资格转换为依据CNAS-CC18的认可资格的说明(征求意见稿2010-4-8)1概述国际标准化组织在ISO/IEC17021:2006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行业的特点,规定了对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认证机构的特定要求,制定并发布了技术规范ISO/TS22003:2007《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我国已经按照等同采用的原则,将该技术规范转化为国家标准GB/T22003—2008。为了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并促进中国FSMS认证认可结果在世界范围得到其他国家和(或)地区的承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将上述国家标准转化为CNAS认可规范(CNAS-CC18: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作为对从事FSMS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注1:ISO/TS22003采用ISO/IEC17021除9.1.4、9.1.5、9.1.10(均以特定要求替代)外的所有条款。实际上ISO/TS22003分为引用ISO/IEC17021的通用要求和FSMS认证机构的特定要求两部分。注2:CNAS-CC61:2006和CNAS-CC62:2006(以下简称为“原认可准则”)是CNAS组织行业相关人员,在CNAS-CC11(ISO/IEC导则62)/CC12(IAFGD2)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行业认证认可的特点制定的。因此本次FSMS认证机构依据原认可准则的认可资格转换为依据CNAS-CC18的认可资格,应包括向CNAS-CC18中的通用要求(应用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条款)和FSMS认证机构特定要求的转换。2目的与范围为配合CNAS-CC18的发布实施,将FSMS认证机构已获得的依据原认可准则的认可资格转换为依据CNAS-CC18的认可资格(含符合CNAS-CC18要求的认证范围),特制定本文件。对于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与转换工作相关的要求,转换工作从其规定。3转换期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的18个月,为FSMS认证机构依据原认可准则的认可资格转换为依据CNAS-CC18的认可资格的转换期,即自2010年7月1日始,至2011年12月31日止。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的12个月,为FSMS认证机构依据原认可准则的认可资格转换为依据CNAS-CC18的认可资格的转换申请期,即自2010年7月1日始,至2011年6月30日止。4转换准备获得依据原认可准则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应分析和研究CNAS-CC18的要求,识别其现行的FSMS认证管理系统与CNAS-CC18之间的差异,特别是在FSMS认证人员(如审核员/认证决定人员/合同评审人员/技术专家)的能力要求、多场所抽样、第一阶段审核、食品链分类、审核时间等方面的差异。认证机构应对其FSMS认证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的更新,使其符合CNAS-CC18的要求。5转换实施5.1获得依据原认可准则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应针对其转换工作制定计划,与CNAS项目管理人员商定转换工作的具体安排,在转换期内完成全部转换工作。5.2获得依据原认可准则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申请转换为依据CNAS-CC18的认可资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在中国境内实施FSMS认证活动的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FSMS批准书;2)已按CNAS-CC18的要求建立和运行其管理体系,已完整实施了至少3个组织的FSMS认证(其中至少包括1个含有两阶段审核的项目),且其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3个月,并已实施覆盖所有相关程序的内审和管理评审;3)在申请认可的CNAS-CC18附件一的食品链分类的每个行业类别中,具备至少2名符合CNAS-CC18要求的FSMS专业审核员,并在该行业类别具备与其认证工作相应的认证资源。5.3针对认证机构具有符合“原认可准则”要求的认证能力,但是不具有符合CNAS-CC18认证能力的认证审核项目,其颁发的FSMS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不应超过本文件发布之日起36个月的时间。5.4CNAS按照本文件附表(基于CNAS-CC18附件一的食品链分类与CNAS-CC62附录1认证范围分类的对照表),为获得依据原认可准则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转换新的认可业务范围,并换发认可证书附件。但认证机构应在CNAS-CC18附件一的食品链分类的相应行业类别中,具有符合CNAS-CC18要求的实施FSMS认证的管理能力和审核能力。认证机构自获得依据新认可准则的认可资格起,应按照新认可准则的要求开展新FSMS认证项目活动并颁发认证证书。5.5在转换期内,CNAS将根据与获得依据原认可准则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商定的安排,依据C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