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执发〔2011〕1号关于修订《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分局,中队、科室:为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现将修订的《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附:执法分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主题词:城市管理考核办法通知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1月4日印发共印20份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管理科学,执法文明”的工作要求,贯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治局的工作方针,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能,保障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督查考核工作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中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执法分局的考核,并负责考核问题的督导督办和限期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考核效果
三、考核内容市局对执法分局的考核主要由执法业务、队伍建设及加(减)分因素三个部分组成
执法业务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办案质量、现场绩效和信访投诉等;队伍建设主要包括文明执法、制度建设、廉洁自律和执法保障等;加(减)分因素主要包括执法创新成果、典型经验宣传推广、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成效、文明执法和宣传报道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考核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进行,将日常巡查、专项抽查、集中检查与限时整改、跟踪问效等有机结合起来
听取分局的工作情况汇报;看有关制度、记录、案卷材料等文字资料,巡视现场;检查工作制度落实和现场执法成效;随机访问责任区单位和相关群众,了解对分局综合执法情况的看法、意见和满意度;考核办公室根据听、看、查、访所掌握的情况,评议分局的工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