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7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
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
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第2页共57页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