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保证该活动扎实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点(一)涉砂船舶、自用船、渔船;(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上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三)船舶通航密集区;(四)非法载客船舶
三、方法步骤本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期3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按照有关部署,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隐患,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造册,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日至6月20日)1
集中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对运输船、自用船、渔船安全的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坚持“区管、镇包、村落实”的责任原则,狠抓汛期船舶管理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水务站负责渔业船舶和养殖船的安全监管;镇管船站负责自用船的安全监管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自用船、渔船的安全监管
三是严格落实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主体责任
督促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要进一步完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船员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自觉接受和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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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涉砂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海事部门整治核查砂石船舶船载3g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严厉打击超载砂石运输船舶和禁采期非法开采行为
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40%以上的涉砂船舶船载3g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的现场核查工作
二是结合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巡航工作,加大通航秩序管控力度和对各可采点、可能出现非法采砂行为的水域的巡航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砂石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