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为充分发挥农村沼气在农村循环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工作意见如下:一、整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管理、物业化服务”的原则,以稳定队伍、健全网络、完善机制为重点,实行先期政府引导、效益吸引、典型带动等措施,力争到2008年底建立1个市级服务中心、15个乡镇级服务站和50个村级服务点的农村沼气建设服务网络,到2009年底实现按市场运营独立的服务实体,通过加强服务,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沼气综合利用,提高沼气建设效益,推进沼气事业健康发展。二、体系建设内容1、建立沼气服务机构网络。在市区成立一个市级沼气服务中心,在各乡镇(街道)建立沼气服务站,按一定区域范围建立村级服务点50个,形成市、乡、村三级有机服务网络。2、各级沼气服务机构职责。市级沼气服务中心以市农村环保能源站为依托,承担全市沼气池建后管理与服务,指导和监督乡、村级服务站点的工作;并组织沼气相关配件的供应。乡级沼气服务站依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负责本地沼气服务体系的建设、运行指导和监管工作,为村级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配件供应。村级沼气服务点是全市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网络的最基层组织,业务工作由市级服务中心管理,接受市环保能源站的监督。每个服务点要设有专营沼气物料的门店、零配件柜台,配备沼液运输工具和沼气检修设备,要配备至少一名经过技术培训或具备管理维护能力的维护人员,负责服务区域内沼气用户的日常管理服务,包括沼气池的正常使用、安全检查、配件更换、宣传“三沼”利用技术等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还应考虑桔杆发酵工厂化生产等服务项目。第1页共4页3、服务体系筹建资金。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启动资金采取市乡财政补助和个人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筹措。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成立市级沼气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成立服务站由市财政扶持1万元;乡镇(街道)建立沼气服务点,必须配备农用车、抽渣器、粉碎机等必需的服务设备,经市环保能源站验收合格后,市财政给予2万元补助,乡镇配套补助1万元,其余由服务管理人员个人投资为主。4、服务收入来源。沼气服务网点成立试运营3年内,由市级财政按服务区内沼气池基数给予每口每年10元服务补贴经费,乡镇(街道)也应适当给予补贴。运营规范后,沼气服务网点收入来源,以物业管理方式服务的从签约沼气农户交纳的管理费和零部件销售利润中获得;以有偿方式服务的从技术咨询、技术维修、经营沼气物料、抽取沼液沼渣等获得收入。5、运行管理。沼气服务网点在市环保能源站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实行统一挂牌、统一配货、统一价位,由服务网点管理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沼气服务网点服务人员由市环保能源站审查聘用并按从业人员要求签定合同。三、保障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是事关农村经济和沼气事业发展的一项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摆在与沼气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制度和体系建立上保证沼气事业的健康发展。2、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市环保能源站要与乡、村沼气服务网点签订服务委托合同,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加紧制定沼气服务相关的规范性的规章制度,各级沼气服务网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店面、有电话、有懂技术的维修人员、有配件、有服务价格第2页共4页表,严格遵守服务行为规范和沼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3、加强培训,规范管理。要加强沼气技术应用培训,提高沼气服务网点服务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电话、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规范管理,保证服务质量。4、加大扶持力度。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农村基础设施,也属社会公益设施,在坚持以个体投资为主体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制定一系列帮扶措施,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能力,积极支持以股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