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教学设备采购询价函编号:2010119-2尊敬的供应商: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和相关单位的委托,现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资格要求: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信息:2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2采购预算:299,500
3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款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
4供货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在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报价函构成:3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3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
3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3
4采购清单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报价要求:4
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货物整包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
4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报价函递交:5
1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
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2供应商也可以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以传真件形式提交,但由此造成的价格等信息泄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保证金: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
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