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0页泸县公安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泸县公安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部、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同时还包括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维护和服务外包项目
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含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及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工程、安全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含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扫描仪、绘图仪、复印机,金额总计超过10万元以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系统、网站建设系统)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
第三条信息化项目由泸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统筹管理
项目管理日常工作由科信办、纪委、审计、警务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科信办主要职责是: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建议,制作项目需求任务书、建设方案,组织参与招投标、合同第2页共30页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0页管理,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监督、实施、验收、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县局有关部门为项目责任单位,在科信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是:配合科信办组织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项目的具体实施,参与项目的验收,报告系统运行情况和应用成效
第五条泸县公安局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储备制,建立信息化项目储备库
科信办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级部署或自身实际需要规划信息化项目,研究需求、梳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