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政办〔2008〕74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街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洪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三日—1—洪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洪山区卫生局二○○八年八月二十日)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区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2—(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技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