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7、审批依据、程序和时限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山东省实施〈水法〉办法》第27条、《山东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第19条、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政[1992]7号)、省水利厅、省计委转发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函([1992]鲁水政字第21号)、《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
办理对象及范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2、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3、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4、是否防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5、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的影响;6、是否防碍防洪抢险;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8、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9、是否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和协议
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书;2、项目可研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图纸;⑴项目河道位置图;⑵申报用地实测地形图(1:500),如属堤外地要增加河势图,河床断面图(包括建设项目位置及上、下游各100米共三处横断面);⑶项目建筑物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基础平剖面图(断面应包括两岸防洪大堤);⑷项目主要建筑物纵横剖面图;3、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安全生产承诺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决定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