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师工作手册(急诊科部分)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2017年5月说明1.依据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手册
2.本手册仅适用于医院急诊科
3.本手册未涉及的专科其它工作按相应规定执行
本手册是急诊科医师开展工作、日常考核的基本依据
5.本手册是机关日常管理、考核急诊科及急诊医师工作质量的依据
6.本手册是新入职急诊医师岗前培训的内容之一
7.本手册根据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变更、调整及医院工作实际,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8.本手册的解释权由医务部负责
急诊接诊医师工作管理规定(含院前急救、无名氏)2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工作管理规定3
急危重症患者转运管理工作(含外出检查、收住院、转科、转院、出院、离院等)4
下达医嘱工作管理规定5
开具处方工作管理规定6
危急值报告工作管理规定7
急诊会诊工作管理规定8
急诊医师查房管理规定9
急诊病历书写管理规定10
合理用药工作管理规定(含军队伤病员、医保患者)11
急诊用血管理规定12
急危重症病例讨论管理规定一三
医患沟通工作管理规定14
签署知情同意书管理规定一五
保护患者隐私工作管理规定16
查对工作管理规定17
急诊医师医疗安全防范与报告管理规定(请销假)一八
值班交接班工作管理规定19
感染控制工作管理规定(洗手、外出、传染病患者麻醉)20
接诊军队伤病员管理规定21
接诊医保患者管理规定22
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规定(成批伤病员抢救)23
科研管理规定24
教学管理规定(含规范化培训、轮转、带教)25
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管理规定1急诊接诊医师工作管理规定(含院前急救、无名氏)1.急诊医师应为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地点在我院并具有我院处方权的医师
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在读研究生不得单独出急诊
急诊医师在急诊期间由急诊科管理
出急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第一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