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浅议继承权公证中证据核实的方法与风险继承在广义上是指对死者生前权利义务的继受,在狭义上是指单纯对死者生前财产权利的继受
继承权公证是民事公证中一项较为常见而又比较复杂的业务,它涉及社会、家庭的各个角落,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
公证人员在办理继承权公证过程中怎样做到继承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不仅要做到对当事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书面审查、详细询问及做好当事人的谈话记录,关键在于做好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
继承权公证中的调查取证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认定,所以调查取证工作非常重要且困难,本文依据公证实践,对继承权公证中证据核实的方法与风险,作一初探
一、继承权公证中证据核实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9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予以协作
”在办理继承权公证业务中调查取证途径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通过询问当事人,以查明当事人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凭证、有无在外地和国外的继承人、有无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继承人是否继承的意思表示等
在制作询问笔录中要告诫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有虚假陈述,将承担法律责任
但当事人出于种种目的,有时会隐瞒部分事实,这就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调查
(二)、当事人前来咨询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告知其在下次正式来办理公证时补充提供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底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