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9页冀民〔2011〕6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部“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状况“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法制建设、民政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灾害应急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就,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2页共39页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9页(一)城乡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低保政策,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逐年扩大、补差数额逐年增加
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154
5元/月增加到265元/月,人均月补差从71元提高到163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725元/年增加到1493元/年,人均月补差从21元增加到67元,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由2006年的15%提高到60%
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从5
97万人次增加到了15
2万人次,支出资金从2224万元增加到15700万元;农村医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