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政办发〔2011〕135号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沂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四日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沂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53号)、《沂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沂政发〔2009〕44号)等政策法规文件,特制定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二、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建设等情况。(二)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包括预案编制、演练、解读、评估等情况。(三)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实施等情况。(四)“四预”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监测预警系统、预报体系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查等情况。(五)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第3页共13页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3页(六)宣教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培训计划以及开展培训等落实情况。(七)示范点建设情况。包括出台相应方案或文件,督促指导和推广示范等情况。(八)贯彻上级要求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或会议要求的情况。三、考核办法对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考核在县平安沂南建设综合考评中占一定分值,对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列入县平安沂南建设综合考评减分项目。考核工作在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凡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为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年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者,扣减该单位年度考核分值。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应急管理工作严重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有关乡镇或单位要提出整改措施报县政府应急办并限期整改。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每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由被考核单位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每年12月,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考核,并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实地考核结果第4页共13页第3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3页和被考核单位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报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全县通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附件:1、2011年沂南县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2、2011年沂南县县直相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3、考核单位名单主题词:应急管理考核办法通知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第5页共13页第4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3页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4日印发第6页共13页第5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13页附件12011年沂南县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考核单位:总分:序号内容标准分计分办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一组织领导(8分)2没有及时调整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明确分管领导的不计分。2没有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的不计分。4村(居)委会有应急信息员率达100%的计分,每少10%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二值守应急(20分)2未制定应急值守制度的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