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劝导实施方案板桥乡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素质,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加快文明城乡建设,按照XX县区城市“五创”提质工作要求XX县区委常委会议精神,乡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以“我的板桥我的家”为主题的城乡“五创”文明劝导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单位组织,领导带头,讲求实效”的原则,针对居民不文明的行为开展劝导,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传统美德,养成文明习惯,建立优良秩序,建设优美环境,推动“五创”提质,建设文明临湘
二、活动主体城乡“五创”文明劝导活动以各机关单位、街道文明劝导员志愿者为活动主体
整个活动由乡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各文明单位,各村社,要按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支持做好工作
三、活动范围城乡“五创”文明劝导主要范围为
主要街道、学校、交通路口等重要管理地段的公共场所
四、人员确定1、各基层组织指定;2、各文明单位推荐;3、各机关单位安排;4、村社组建
五、人员要求1、热爱社会服务和城市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思想觉悟和文化素质;2、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具有从事城乡劝导服务的身体条件;3、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性别不限
六、劝导职责1、督查临街产权单位和门店落实“门前管理十不准”,即:第1页共3页不准出店经营、不准乱倒垃圾污水、不准损坏市政设施、不准损坏园林绿化、不准乱挂乱放、不准乱贴乱画、不准乱挖乱建、不准乱停车辆、不准乱立标牌、不准燃放鞭炮;2、劝导、制止违反“门前管理十不准”的行为,现场捡拾垃圾,引导居民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市容卫生;3、模范带头参与清洁环境、绿化美化城市街道等各种公益活动,以自身行动倡导文明行为;4、向居民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及城乡管理相关规定,引导人们自觉遵守
七、活动安排(一)宣传动员阶段1、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根据全县“五创”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召开好本单位动员大会,发动广大干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