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方案20XX年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查考评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关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治理工作的精神,有效遏制我区“两违”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浦XX县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督查考评办法
一、督查对象各(乡)办、区城建办、区城管局二、督查原则(一)属实管理原则;(二)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三)实事求是原则;(四)严肃执纪原则
三、督查内容(一)组织管理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巡查网络和工作制度健全;全面掌握规划区内“两违”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两违”建设台帐记录齐全、档案管理规范;(二)控违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对“两违”现象及时发现、制止、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并跟踪监察;在职党员干部无“两违”行为;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无纵容、庇护、放任“两违”行为的发生
(三)拆违工作对发生的“两违”建设能主动做好工作、动员自拆;适时开展强拆工作;严肃查处已建“两违”建筑
(四)宣传、信访工作积极做好辖区内“两违”治理的宣传和信访工作
建立巡查台账,对每次巡查时间、地点、巡查人员、当事人姓名、违法建设情况、制止情况记录清楚
实行违法建设行为一宗一档建档制度,内容包括举报、巡查、制止、处理情况,现场照片(含制止前、拆除后违法建设情况照片)(30分)
第1页共4页评分办法
查看相关文件材料、巡查工作台帐,未建立台账不得分,巡查记录不清、缺项的扣10分
(二)控违工作(400分)1、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无纵容、庇护、放任、参与“两违”行为现象的发生(60分)
查看相关文件、工作记录、上报材料
单位党政领导参与纵容、庇护、放任“两违”行为现象发生的扣30分,工作人员参与纵容、庇护、放任“两违”行为现象发生的扣20分
2、及时发现“两违”建设,并制止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