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公安局文件**教体局永公[2006]58号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方案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教委共同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一、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教育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对全市各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交警大队领导和1名教育局领导作为组长,交警大队宣教、车管、辖区中队,以及教育局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由专人负责排查整治的具体工作
二、按期完成校车摸底、排查工作
自10月15日至30日,交警大队、市教委要召开辖区所有中小学校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校车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对辖区内校车、学生用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
交警大队与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向中小学校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学生包车调查表,对学生用车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辖区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租用渠道等基本情况
各交警中队在上下学时段,到学校门前通过检查、摄录等手段进行摸底调查,对乘坐2名学生以上的车辆进行详细记录
三、交警大队车管所要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集中进行检验和审查
11月15日前,各中队对辖区所有校车、学生包车进行安全检验,凡货车、农用车等不能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由学校通知学生及家长停止乘坐,并由车辆所通知车主停止接送学生,并签署保证书
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车主立即整改
对校车、学生包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近3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并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签订安全保证书,不符合要求的第1页共2页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校车和学生包车
四、严厉查处校车、学生包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中小学校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