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关于印发《XX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院本部、XX县区各相关科室:为切实加强对中医药管理,大力推进中医药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我院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促进我院中医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27号)及《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XX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XX省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XX省妇幼保健院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0成员:夏晶、叶俊良、陈先侠、黄刚、李长华、张杰、华玲、夏光惠、王道萍、陈军、鲁德甫、黄学桂、郑舒斌、黄大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处,由方向东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对我院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2、研究拟订促进中医药工作发展的规划、措施;3、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4、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问题;6、研究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医院管理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三、工作内容(一)严格按规范执行1、在开展中医药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第1页共2页按照注册登记的中医诊疗科目执业;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参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3、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参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开展自查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