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森林督查工作方案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组织开展的以森林资源监测、检查、执法全覆盖为主题的森林督查,以及同时开展的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全国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中央环保督查、全国国土资源督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和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整改和恢复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督促各村委会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资监函〔2018〕23号)、《xx省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充分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全乡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为目标,确保破坏森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整改和恢复到位,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完XX县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监督检查2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第1页共6页三、工作内容(一)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
内容包括各村委会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