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校园“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方案关于开展六合高级中学“感动校园十佳学生”评选通知为进一步在校园中倡导积极向上、健康乐观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宣传和树立我校学生的良好形象,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学校德育处、团委决定开展“感动校园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弘扬中华文化,树立道德楷模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5月三、主办单位德育处、校团委四、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五、评选标准(参加评选的学生,应该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个人品质和行为习惯,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勤俭节约,有具体事迹者
2、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去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3、热心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不计个人得失,甘于奉献,默默无闻
以某种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用对生活的热爱温暖自己和他人
4、能够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有较强集体荣誉感,能为学校和班级作出重大贡献
第1页共3页5、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事迹典型,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6、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在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7、在工作、生活中做出其它令人感动事迹
8、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参与评选:(1)在校期间曾受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者(2)在校期间课程有科目不合格者注
以“感动”为标准,候选人(每班1名)可以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背景,只要他(她)诠释着对学校、家庭、社会、他人的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