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土地开发实施方案2篇第一篇为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有效破解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矛盾,积极做好用地报批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土地开发亮点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土地耕种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活动,有效破解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矛盾,切实保障中央、省、市统筹推进项目、民生项目和我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二、目标任务依据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突出土地开发和增减挂两个重点,对农村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荒草地、裸土地等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加大治荒造地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今年全县规划新增耕地面积2000亩,并建立2013年土地开发项目库,确定开发项目的选址、规模、地类、计划投入资金。三、实施步骤整个创建活动分宣传发动、全面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前)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全县土地开发亮点工作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1、对全县范围内可开发整理的荒草地、滩地后备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项目库(4月15日前完成)。2、由具备资质的土地开发规划设计院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第1页共5页进行规划设计(6月30日前完成)。3、呈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机关审核批准(7月31日前完成)。4、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8月31日前完成)。5、土地开发项目工程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31日)土地开发项目审计、竣工验收、报备工作。总结我县土地开发亮点创建活动典型经验。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大领导力度。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抓出成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党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亮点工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土地整理中心。二是加大协作力度。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要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妥善解决土地开发整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区土地质量鉴定及农作物施肥效应评定;林业部门负责项目区道路及田间地坎绿化管理;水利部门负责项目区水土保持评定等。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按照土地开发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发计划的乡镇,验收合格后,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县政府对项目乡镇给予奖励。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项目实施前,在所勘测调研地区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厅和市局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有关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召开镇村两级干部项目实施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群众大会,努力提高项目区干部群众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要性的认识,使项目实施地干部群众对实施项目鼎力支持。第二篇第2页共5页为深入开展“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进一步促进我县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切实为全县重点、急需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亮点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实施城镇建设节地、工业建设节地、住宅建设节地、基础设施建设节地、农村建设节地等工程,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和保护能力,切实保障中央投资项目、省、市统筹推进项目、民生项目和我县重点急需项目建设用地。二、工作内容1、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