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企业业主或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主管生产的副职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直接责任
第三条、公司主管职协助总经理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第四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总的责第1页共7页任
第五条、企业机关各职能处室,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安全生产职责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柄备安全管理人员
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