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出席中共西南大学20XX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代表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各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党支部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并报20XX党委同意,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直接差额选举
20XX党委分配给本支部的代表名额为x名,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为x名,差额x名
六、正式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
选举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划“Ο”,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对某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划“Ο”
对某候选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和另选他人的总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的一半,始得当选
得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第1页共7页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按20%的差额比例依票数高低确定候选人,经支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另行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九、选举设监票人x名,监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