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关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思考【摘要】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这标志着我国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改革的实施步骤,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推行政府成本会计,全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制定相应公开制度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可以预见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但只要各级政府积极配合,逐步推进改革的实施,就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本文立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任务和意义,首先分析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必要性及其优势特点,然后阐述我国目前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其不足,最后讨论了对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思考,并形成结论,在目前的一段时期,应该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机结合的现象,随着试编范围的扩大,对显现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必将加快改革的进程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正式公布
明确改革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改革的意义重大,是对现有政府报告制度的革命性改进,准确且细化了政府财务信息,弥补了现有报告制度的不足,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更有助于遏制盲目决策
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政府的财务信息为主要内容、以财务报表为主要形式、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综合报告,主要包括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其明细数据表,相关报表附注等
第1页共6页我国目前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仍是以预决算报告制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