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成立领导机构组长:熊铁龙副组长:高仁、杨立安、刘建源成员:龚卫峰、张满云、杜兆辉、莫命和、蒋文辉、薛敏、夏建霞二、化债工作遵循的原则(一)逐级审报,审计核实原则
各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先自查清理,如实申报垫交农业两税形成的债务
(二)适当奖补原则
对在规定时间完成和无债务债权村给予适当奖补
(三)有序清理,平稳化债原则
准确把握化解政策,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清理程序,妥善化解矛盾,确保化债工作平稳有序
(四)标本兼治,严控新债原则
农村公益事业要做足预算,不留缺口,严控新的乡村公益性债务
三、化债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乡村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是指
2005年全省免除农业税前,乡村干部、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为完成上级下达农业税、特产税任务,替村民垫交两税而形成的债务
乡村两级垫交的乡统筹、村提留、各种集资收费等形成的债务,均不纳入化债范围
垫交农业税截止时间为2004年底,特产税截止时间为2003年底
约定债务到息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对于历年形成的农业税尾欠,要坚决落实国家[2006]34号文件精神,仍然实行挂账处理
四、化债工作安排(一)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2012年4月上旬)镇人民政府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各村要成立清查化债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其他主干为成员,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含原任离退职村干),以老村为统计单位,组织清理,申报化债
(二)清理核实,锁定任务(2012年4月中旬--9月下第1页共5页旬)1、自清自查,如实申报
2012年4月,镇政府组织实施自查自清,具体由张满云、杜兆辉、蒋文辉负责镇政府垫交两税情况申报,由龚卫峰、莫命和、薛敏、夏建霞负责指导村级垫交两税情况申报
各村要按照化债政策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清自查,按老村、项目、债务主体登记造册
各村清查化债小组要根据债权人提交的《垫交农业两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