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户承包地清查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我镇农户承包地现状,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地管理
经党委、政府研究,将对全镇农户承包地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工作
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1、田形未变不丈量原则
这次清理工作,对承包地田块面积一律以经营权登记核定面积为准,二轮承包使用的计亩标准一律不变,田形未变不作重新丈量,对于因调出、占用(修房、修路登)造成原田块分割的一律采用倒扣方式减出(即丈量占用调出面积),分割的总面积应与原田块面积一致
2、先调整后登记原则
12地震后,因征地、农户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需调整农户承包地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二十七条规定和《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规定》二十四条规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镇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次土地承包地清理,如有需要大面积调整承包地,应在清理核实、登记前,及时调整其承包地
3、原宅基地暂不登记原则
12灾后重新占地建房的,原宅基地按市政府相关规定,一律实行还耕,但在这次登记、清理、核实中,原则上不列入该户承包地面积进行登记,待还耕后,实行三年内谁的宅基地谁耕种,待三年土地熟化后,统一收归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新增人口承包地调整变动
对对集体经济组织已按程序将复耕后的原宅基地面积承包给农户的,应进行登记
4、田块编号不变原则
土地清理过程中,对2006年全市颁证过程中使用的土地田块编号一律不变,对于分解田块承包,以经营权证上的编号加序号
(如20-1号)二、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第1页共3页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农经站,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27日结束
为了使农户承包地清理核实工作顺利推进,清理核实工作分成四个阶段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