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一、医院建立了防范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务科是处理医疗事故的职能部门
负责医疗事故争议的接待和处理,并提供咨询服务
明确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制定办公室的岗位职责
二、严格执行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报告制度
对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的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严格执行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接待处理制度
发生医疗过失、医疗事故时,所在科室负责人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组织本科同行进行讨论,讨论内容包括诊疗过程、救治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属医疗事故及可能等级,讨论结果要随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以适当形式指定专人向患方通报、解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解释
在医院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医疗纠纷的过程中,科主任应积极配合医疗纠纷的接待、鉴定、诉讼、处理等事宜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当事科室全程参与,在事实及处理意见与患方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时,当事科室应参与解答患方所提问题,并承担举证责任
与此同时,科室应负责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中患者的后续救治工作
职能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向院领导报告,并向患方通报、解释
四、严格执行医疗事故的认定处理制度
医院成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及时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事件进行内部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第1页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