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XX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豫国土资发[2011]139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X省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规范河南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等规定,制定了《XX省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行,并在本办法规定是时限内办结
第五条方案审查评审必须按照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审查权限及职责第六条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与其采矿权审批权限一致
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按以下权限办理:(一)依法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二)依法报XX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土地复垦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土地复垦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复垦义务人按规定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对方案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复垦义务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第八条方案受理、方案审查
第1页共3页(一)方案受理审查机关
(二)受理资料-3相应批复文件(生产类项目);(7)公众参与相关资料;(8)相关地区近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资料;(9)项目区及复垦区照片及其他影像资料;(10)其他
(三)方案审查包括属地审查、收件审查1
由复垦项目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审查内容包括:土地复垦用途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土地是否涉及基本农田;复垦范围、种类和权属是否属实;对属于改扩建的项目是否完成土地复垦任务或落实土地复垦费等情况应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