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乘车安全责任书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乘车安全责任书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责任书: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二、家长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或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只准接送自己的孩子,不准捎带其他孩子。家长车辆在校门口接送孩子时,要遵守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三、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营运证)。坚决不乘坐机动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不安全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速、带病、酒驾、无牌无证、无保险、无客运营运手续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不得乘坐未严格按照核定载数的超员、超载车辆。五、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六、家长要教育学生注意乘车途中的安全,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八、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1、“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第1页共2页2、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3、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4、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5、驾驶员酒后驾驶。6、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为了保证学生乘车及途中的安全,请家长及学生遵守以上规则。家长应尽到自己监护人的责任,如出现违反以上条款引发安全事故者,由家长和车主自行承担责任。学生班级:学生签字:家长签字:联系电话:石各庄中心小学20XX年2月22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