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明街道科级干部任期考核和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江东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东组通〔2005〕5号)和《关于开展科级干部第三轮竞聘上岗活动的通知》(东组发〔2008〕30号)文件精神,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开展科级干部任期考核和竞聘上岗工作
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科级干部任期考核(一)考核对象2008年聘任期满的经区编委核定的内设机构正、副职
具体为:党政办副主任、经济发展科科长、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财政所所长
同时,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对享受科级干部待遇的工会副主席、妇联主席一并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科级干部聘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1、个人述职:组织考核对象进行述职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聘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不足,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
2、民主测评:由参加评议人员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报告和聘任期内履职情况,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为街道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
3、组织考察: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在聘任期内的表现情况,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能全面反映考核对象履职情况的书面材料
4、任职评定:任职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由街道党工委根据考核对象的履职、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等次
评定结果可作为竞聘上岗的主要依据
二、竞聘上岗(一)竞聘职位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编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本次竞聘上岗共推出9个职位,分别为:党政办、监察室、经济发展科、城市建设管理科、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科级(正科级或副科级)岗位各1名、司法所副所长1名、团工委书记或副书记1名、残联理事长或副理事长